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0月25日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落实“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各项要求,扎实推动法治巴中建设,巴中市将全面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五彩巴中”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巴中实际,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新形势下,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对法治的需求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也与日俱增。巴中作为后发赶超地区,更需要用法治的思维推动发展,用法治的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用法治的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用法治的手段维护群众利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把法治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尊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每个公民发自内心的信仰。
二、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向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学习宣传与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我市所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形成立法与普法良性互动,为推动巴中“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