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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接续乡村振兴的调研与思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调研课题组牵头领导、市委副书记王善平

发布日期:2021-09-03 09:01文章来源:巴中日报浏览击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对巴中来讲,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市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安排,由我牵头组成课题调研组,采用统一标准调研提纲、统一口径抽样,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民政局带队,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开展实地调研,共走访10个乡镇28个村(已脱贫村16个、非贫困村12个)、走访农户395户(脱贫户267户、一般户128户),通过现场察看、调查问卷、一对一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了解掌握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调研期间,我率队前往四县区实地调研,并在恩阳区召开2次座谈会,充分听取普通群众、企业(专合社)代表、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脱贫攻坚以来“三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重点从脱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和脱贫攻坚为农业农村面上发展带来的积极变化两个方面入手,客观分析总结脱贫攻坚以来的成绩。
  (一)脱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解决。从走访的267户脱贫户看,吃穿已不成问题,家家都存有粮食、挂有腊肉,米缸里的米都很干净新鲜,吃的蔬菜大都是自家菜园种的,用的油大部分是自己种的油菜压榨的菜籽油,衣柜里都有各个季节的换洗衣服,都购置有广播电视、手机电话等必要的家具家电,有的脱贫户还用自己产业和务工收入的积蓄购置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均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都已搬迁入住,未实施搬迁项目的脱贫户住房原属危房的都进行了维修加固;通过与群众访谈,义务阶段上学的孩子“三免一补”、住宿生生活补助仍在执行;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由财政全额代缴,住院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安全饮水都有保障,通江县洪口镇香炉村过渡期内对脱贫户集中饮用水还免收水费。收入超过脱贫标准线,尽管受疫情影响,个别脱贫户外出务工时长同比有所下降,但通过发展畜禽养殖、园区就近务工等回补措施,总体收入下降不大,年人均纯收入高于4100元(2020年脱贫标准线)、低于6000元的脱贫户仅占到抽样户的2%,没有跌入脱贫标准线以下,没有出现返贫和新增致贫现象。同时,脱贫村“1低5有”全面解决,通过发展扶贫产业,脱贫村以集体土地、山林、资产入股等方式都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调研走访的脱贫村恩阳区双胜镇万林村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已超20万元,都有通村硬化路、有标准卫生室、有乡村文化室,所有村实现宽带、电话、电视三网合一,服务费用脱贫户表示都能承担。乡“三有”全部达标,全市139个乡镇均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就近入学、一般疾病乡镇卫生院都能救治、群众办事在乡镇基本能够全部办结。
  (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从走访的10个乡镇28个行政村看,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较脱贫攻坚前都有明显变化,脱贫对象和非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都得到大幅改善。农村路网提档升级,自2014年实施脱贫攻坚以来,全市新改建国省县乡村五级公路和通村联网路、聚居点联结路、产业园区路20749公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乡乡联通、村村互通。调研的平昌县三十二梁镇柳林村通车里程达26.3公里,实现了社社通硬化路,大部分地方还修通了入户路,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利设施修复完善,累计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近300座、整治山坪塘588口,配套建设灌溉渠系、管道1200公里,累计新增、恢复蓄水能力6536万方,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已达4.8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12万亩,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455处,惠及261万农村人口。全市1316个行政村都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有了保障,平昌县还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2%,村集中安全用水覆盖率达97.2%,很多农户都有了“双水源”。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带动了全市“4+X”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建成特色农业产业基地290余万亩,带动30余万群众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公共服务优化提升,脱贫攻坚以来,新改扩建农村校舍及运动场16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各类薄弱学校40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322个,新改扩建村卫生室1510个,村村配有合格乡村医生,所有农村群众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改扩建文化院坝702个、文化室713个,实现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工程全覆盖,惠及66.1万农村群众;村村设有便民服务点,老年优待证、生育证等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村内代办。本次调研的28个行政村,服务中心、文化室、卫生室、图书室一应俱全,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还兴建了方山田园乡村酒店、农家运动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基层治理效能明显提高。行政区划更加科学,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市乡级行政区由200个调减至139个,行政村由2177个调减至1316个,村民小组调减至8068个,全市建制村数量多、分布密、空心化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调研访谈群众对两项改革的看法,绝大多数表示支持赞同。干部结构更加优化,新设村均常任干部职数由3.5人增加到5.4人,干部平均年龄由52岁下降到43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占到了65.1%,吸纳致富带头人、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等5699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全市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92.4%,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94%,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帮带作用持续显现,通过将产业相同、地域相近的乡镇、村合并,一方面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有利于形成产业规模效应、聚集效应。南江县公山镇同心村与卫星村合并后,卫星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同心村新建了450亩苗圃基地和三圃基地,实现200余人就地务工。通江县沙溪镇王坪村有全国最大的红军烈士陵园——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但周边的大城村、秦家院村也分布着大量的红军遗址遗迹,此次改革将三个村合并,既为陵园主园区拓展提供了空间,又保护了散落的红色文物,促进了村内文旅产业发展。乡村面貌变化明显,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脱贫攻坚持续引导,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畜禽粪污处理等都有了明显改善,全市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4904户,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农村乡风民俗、群众生活习惯也得到有效改善,乡村道路、公共区域都有人定期打扫,家庭周边环境保持干净卫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看,巴中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不少短板和弱项亟需解决。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反差明显。脱贫攻坚期间,原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等方面都享有大量的资金、政策倾斜,乡村面貌变化很大,而原先条件较好的非贫困村反而因支持不足落后于现在的脱贫村,形成了明显反差。本次调研走访的脱贫村发展条件普遍比走访的原非贫困村好。通江县民胜镇弯柏树村(脱贫村),不仅道路等级高,而且还大部分通到院户;而通江县民胜镇新场村(非贫困村)还有涉及5个社近13.7公里土路没有硬化,村民急切期盼加大村内通组道路建设。通江县洪口镇香炉村(非贫困村)是由原澌波乡香炉村和高花村合并而成,原两村之间的连接线至今没有硬化,除村内主干道外,其余30.7公里社道路未硬化。城郊附近与边缘区域差距明显。县城周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比边远乡镇好,有些地方差距还特别明显。通江县洪口镇街道因长年失修、破烂不堪,到原澌波乡(现合并至洪口镇)主干道通行困难,群众直言比通江县城周边的乡镇落后10年。村内不同自然社发展差距也有较大差距,通江县民胜镇东郡村1社(距村委会较远)村民反映农网改造不彻底,用电高峰季节和时段很多电器无法正常运行,而其他社均已改造彻底;民胜镇方山村4社已建成现代农村田园综合示范体,而被合并过来的原大木树村5社道路均未硬化、7社筷子路未改造。
  (二)“三重”问题成为主要致贫返贫因素。2019年至2020年全市登记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3609户,其中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的“三重户”占81%;2016年至2019年动态调整新增纳入的4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三重”原因导致的有353户占82.09%。本次实地走访,也证实了“三重”是引发致贫返贫的最大风险点。尤其是重大疾病影响最大,往往是一人重病,全家受穷。走访的家庭较困难农户中,绝大部分是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南江县杨坝镇罐坝村雷国军(一般户),前些年靠做药材生意、开副食店日子过得很红火,2018年被确诊为直肠癌后,已累计花费近70万元,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仍需自付30余万元,每年维持治疗费还需18万元左右,虽然杨坝镇已将其纳入临时困难户开展帮扶救助,但难以解决根本性问题,极易因此而致贫。通江县唱歌镇方山坪村脱贫户吴显德(2016年脱贫),2020年1月其子吴应刚被确诊为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已累计花费50余万元,除现行医保政策、救助政策等报销资助外,自费10余万元,目前仍在西部战区总医院血液科治疗,家庭已没钱治病,现行政策难以解决,极易因此而返贫。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也极易引发致贫返贫,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一般户周秀兰之子因车祸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减少6357元。南江县杨坝镇柏林村脱贫户高胡昌之子自12岁致残后,一家人只能“围着娃儿转”,现已70多岁的高胡昌夫妇年老多病还要照护重残的儿子,生活非常困难。
  (三)产业发展基础不稳固。一是产业发展随意性强。调研发现,大部分村在确定主导产业前,没有开展市场调查和科学规划,存在跟风盲目现象,“一村一品”不扎实,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明显,有些村发展的产业几乎是一年换一茬,一些村产业配套建设不完善,产业发展举步维艰。二是产业量小质弱。调研走访的28个村中,明确有主导产业的村仅18个、平均每村面积不足500亩,其中通江县民胜镇新场村等7个村的主导产业量小质弱难以为继,大部分还是以传统农业为主。三是市场化理念不足。通江县洪口镇向家寨村有6个合作社发展枳壳、花椒,但因合作社不愿投入购买烘干仓储设备和缺乏专业交易市场,枳壳产出后只能靠种植户背到场镇进行零星销售给小商贩,销量受到严重制约,闫丕龙、闫丕刚2020年收获的枳壳因未卖出且无法烘干导致积压腐烂,产业发展积极性严重受损;董溪村发展的100余亩猕猴桃,由于业主没有提前对接市场,产品成熟后市场销路不畅,首年产出就造成大量滞销。四是利益联结不紧密。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有的甚至是口头承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调研发现通江县洪口镇原苟家寨村发展的300亩花椒产业,因业主生病缺乏持续投入已大面积荒废,无力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业主已“跑路”。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永安镇草庙子村均有群众反映有个别业主因经营管理不善、产业难以形成效益,无法按合同兑现土地流转费用和群众务工费而选择一走了之。产业对群众收入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南江县2020年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2014.27元,仅占人均纯收入的16.9%,产业发展较好的平昌县三十二梁镇、通江县民胜镇、南江县红光镇农民经营性收入也仅占人均纯收入的30%左右。五是抗风险能力脆弱。民胜镇新场村村民有养猪习惯,走访的5户群众年养猪都在20头以上,有的甚至70-80头,但受非洲猪瘟影响,担心“一夜回到解放前”,均没有再进行养殖。
  (四)农村现有资产资源利用率低。从调研的情况看,市里印发的《巴中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基层知晓率低,集体资产管理利用还很不理想。一是资产管护投入不足。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没有配套资金,村级资产既没有清理,也没有有效地管理。加之乡镇、村社正处于换届期,“两项改革”后,很多资产都没来得及清理移交。二是盘活资产办法不多。调研发现,农村闲置资产大多还处于沉睡状态,难以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即使盘活利用也仅仅是长期出租,不少村干部表示,出租的方式“零投入、风险小、稳当可靠”。特别是“两项改革”后更多的村级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如长久不予盘活利用,将带来新的矛盾问题。通江县民胜镇新场村村小占地2500平方米左右,村小布局撤销后,村上以3年2万元的价格于2016年租赁给家庭农场主发展养殖,但因业主发展方向改变中途断租,现校内杂草杂树丛生,房屋破烂不堪。平昌县三十二梁镇龙尾社区集体资产5516万元,而集体经济年收入仅为0.3万元。三是土地撂荒问题突出。农村土地普遍是一部分低价流转给业主,有的甚至只有200元/亩年,一部分实施退耕还林项目,还有10%左右撂荒,吊角边远村占比更高,通江县永安镇会家村撂荒面积高达43%。同时,一些国省认定的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由于没有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保护修缮难以实施,一些文物古迹面临不可逆消亡,文旅价值无法发挥。四是乡村两级债务沉重。集体资源资产没有真正转化为资本,集体经济发展弱,小额的集体经济收入,难以偿还历史原因造成的巨额债务,形成资不抵债的尴尬局面。平昌县三十二梁镇中嘴村集体资产估价490万元,但集体经济收入每年不足3万元,村级债务却高达800多万元,其中欠村民债务10多万元。
  (五)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动力偏弱。调研发现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致富带头人、主要劳动力“三类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严重。一是基层干部队伍后继乏人。村“两委”换届后基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水平都有明显积极变化,但由于年轻人大量外出、村干部待遇低等原因,村级组织带头人面临选拔困难、后继乏人的难题,总体还是呈现出两委班子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现象,调研的南江县杨坝镇赤卫村干部5人,仅支部书记年龄35岁以下,其余年龄均超过50岁、均为初中文化,难以适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工作需要。虽然近几年通过公考公招、“三支一扶”等选调到基层的年轻干部越来越多,但是大多留不住,一年左右就被上级机关借走了,在编不在岗现象严重。二是农村有效劳动力严重不足。全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口占到农村总劳动力的52.3%,留守劳动力绝大多数是劳动能力和文化水平相对较弱的老人、妇女,大多不懂现代农业技术,掌握信息不及时,农业产出效益低下,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三是致富带头人作用发挥有限。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土专家”年龄总体偏大,工作模式传统老化,带领农民“产业致富”的能力素质严重不足,农业企业、合作社普遍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不高,缺乏经营管理人才,经营水平较低、经济效益不高,大多处于微利保本状态,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四是乡风习俗还有短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脏乱差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村民卫生习惯、相互攀比等不良乡风习俗一时难以改变,特别是酒席之风盛行,脱贫户普遍反映家庭支出除医疗支出外,最大的支出就是人情支出、一年至少在1万元以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调研情况,建议重点从“巩固、拓展、衔接”三个方面着力,一体谋划、统筹推进。
  (一)优化“四个不摘”政策措施。在不摘政策方面,通过5年过渡期,分批次将脱贫户在教育、医疗、金融等方面享受的特殊支持政策逐步过渡为普惠政策,防止政策“急转弯”“踩急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政策,采取分类扶持的办法予以调整,对动态监测出的易返贫户、易致贫户和低保兜底脱贫户,仍然延续脱贫攻坚期内的特惠政策;对其他脱贫对象,分批次逐步取消脱贫群众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代缴政策。对县域内脱贫对象住院自付费用比例,可通过逐年调高一定自付比例的办法,逐步过渡到普惠医疗政策上来。在不摘责任方面,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度,县区党委副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在不摘帮扶方面,市级部门挂联乡镇、县级部门重点帮扶村,国家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帮扶村落实市县主要负责同志挂联。注重因村派人、因产业派人,每个村对口选派3-5名包括“第一书记”在内的全脱产驻村工作队驻村。在不摘监管方面,加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每年开展1次集中考核,定期跟踪督查和常态暗访,适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二)充分发挥产业和就业助农增收带动作用。坚持把稳就业促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建立产业发展评估机构,对拟纳入支持的产业项目进行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评估,对前景模糊、管理团队不专业、效益保障不可控的不予支持。对已建成的产业特别是具有相当规模、运行基本正常、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的产业出台专门支持政策。对已经失败、或者长期亏损的产业实行清算,以尽快推动资产转型提质。改变财政支持方式,将注重前端支持转变为前端、中端、后端的全链条支持,特别是加大产业管护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重建轻管”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品类,健全农业产业发展风险分担机制。严格产业发展约束激励机制。以县区为单位建设一批“4+X”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建立绿色粮油、蔬菜生产基地,加快推动茶叶、黄羊、银耳等地域特色产业产品升级,以巴中特色赢市场、增价值。坚持效益优先,服务优先,对重点扶持产业和企业,建立服务绿色通道,以优质的政务服务提高企业运行效益。在奖励激励上,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根据企业营运和盈利状况,差异化实行财政、金融和税收减免等支持,不盈利不奖励。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对产业发展实行不低于5年的责任追究机制,防止乱决策致使频繁更换产业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建立良性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严格政府和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农村产业发展法律秩序,加强对经营业主的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经营业主资产、农户土地流转、群众务工约定、合股经营分红等实行在乡村两级备案制,对投资较大、盈利周期较长的产业应当缴纳风险保障金,切实保证群众基本利益不受损。创新示范带动引导机制。坚持示范带动,继续加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回引和培育,帮助企业开展产销对接,配套产业园区必要的基础设施,集中支持一批有一定基础的种养大户创建家庭农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精深加工,延伸特色主导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以产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产业,稳定增加群众务工收入。同时,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符合条件的脱贫对象就近就业。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分类规划建设,将行政村按A、B、C三类统筹规划建设。A类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产业基础较好的村,重在推进农业示范园区和文明村庄建设。B类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短板、产业发展规模小的村,重在补齐基础短板、引导支持产业发展。C类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的村,重在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等问题。突出示范带动,每个县区选择2-3个“三农”工作省对市县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任务综合示范片,每个示范片覆盖乡镇不少于2个,集中力量探索解决乡村振兴中的具体问题,为面上推开乡村振兴提供借鉴和办法。发挥比较优势,对文旅资源丰富的古村落,引导建成一批乡村旅游和民宿康养基地,通过兴办农家乐等让群众吃上旅游饭;对产业聚集、交通便捷的安置点,实行电商扶贫,让农产品“触电上网”;对距离城镇中心较近的安置点,可推动群众就近就业;对一些暂不具备转型发展的集中安置点,可规划建设一批养殖圈舍,让搬迁群众有地种、有事干、有钱赚,同时积极探索已搬出地群众林、地等资源盘活增值,增加群众经营性收入。
  (四)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妥善化解乡村债务。盘活用好集体资产,以建制村为单位,尽快对村内形成的各类资产进行全方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形成台账;建立农村资产管护机制和办法,细化制定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定期对资产管理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防止资产流失和侵占;探索利用被撤乡镇的场街,规划布局发展旅游、养老、民宿村落等特色商业产业,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发展质量,盘活撤并村阵地、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室、闲置村小等资产,通过租赁、入股等形式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加强村级债务存量化解,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债务进行全面摸底,搞清债务现状和成因,按债务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处置;积极拓宽还款渠道,征地拆迁补偿费、出售出租闲置集体资产、集体经济收益等优先用于合法性债务清偿。严控村级新增债务,严禁乡镇将乡镇债务转移到村级,变相新增隐性债务。强化收支预算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不得举债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经营项目;建立健全新增债务集体决策和申报审批制度,对违规举债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紧缺型人才引进。对重点领域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促进产业结构提质增效,加大东西部人才交流,推动发展理念、工作方式转型升级,并严格按照专业对口安排工作岗位,充分尊重引进人才的专业水准,提升专业话语权。规范乡镇年轻干部上派借用行为,坚决执行选调人员基层服务期制度,凡未到达服务期限的原则上不予上派借用,确需借用的由借用部门申请、用人部门提出意见,并经同级组织部门批准方可借用。探索开展乡镇干部与市县部门等额互派学习锻炼机制,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把致富能手选进“两委”班子特别是担任村支部书记。把乡村振兴工作经历作为市、县两级干部提拔使用的参考。发挥基层干事创业积极性,给予乡镇适度的行政自主决策权、执法权,根据乡镇、村建制区域面积和人口覆盖情况适度增加基层公用经费,合理布局村民代办服务点,逐步建立村级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基层工作高效务实开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甩锅、基层买单,确保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六)规范建立防返贫致贫救助基金。防返贫致贫对象监测办法严格按照国、省确定的标准、程序开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对监测出的易致贫和返贫对象,落实综合扶助政策,在对应享受教育、医疗、小额信贷等基金支持外,单独建立“三重”问题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专项基金,对“三重”问题造成巨额负债、家庭难以承载的进行兜底性扶持。资金来源上,以区县为主体,允许区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每年筹集不低于3000万。根据上一年度救助规模,一年一算、每年注入、滚动发展,保证基金规模与解决“三重户”现实困难所需相匹配。对象认定上,根据“应助尽助、及时救助”原则,以家庭为单位,根据“三重”产生的总自付费用,综合考虑已享受各项保障政策和其承受能力、年收入、负债等情况,经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县复核的程序进行认定。监督管理上,以区县为单位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对纳入救助的“三重户”等特殊群体,在所在乡镇、村进行公开公示,稳定销号后及时取消救助政策。建立信息申报诚信惩戒和“三重”扶助责任惩戒机制,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依法予以严惩。
  (七)探索对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供养。目前全市重度残疾特别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虽然数量不是很大,但对整个家庭的影响比较大,不仅自身无法获得收入,还需要有效家庭劳动力来照顾,影响家庭收入和生活质量。同时,农村老龄化趋势十分严重,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老人自身照顾困难,遇到意外和急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应急救助。针对这类问题,可探索建立公益性集中供养机制,盘活撤并村闲置学校、村委办公场地,或者撤并乡镇闲置办公楼,建立医养结合的重度残疾照料中心和农村养老机构。重度残疾照料中心经费,可采取民政供养、残疾补助、社会捐赠、政府补充的办法解决,对需要集中供养的农村老年人,采取政府财政专项支持+个人负担的办法予以解决。建立重度残疾和养老机构星级评价制度,对硬件设备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群众信誉度,从而解放家庭劳动力。
  (八)深化乡村治理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开展宴席专项治理,严格约束婚、丧外酒席次数、规模、礼金数额,党员干部带头不举办、不参与婚丧宴席之外的宴席,降低家庭人情支出。持续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推广“乡村道德银行”“村民说事会”等制度机制,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实施危房清理行动,对农村现存破旧、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摸底清理,对有多处住房的按照政策给予相关补偿后予以拆除;对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护,找不到户主的评估价格,登记造册后拆除;对属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未拆除的坚决拆除;对有文物价值的提交文物部门鉴定后修缮维护,改善农村面貌。加快补齐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实施“千村洁净”行动,解决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卫生厕所、面源污染、污水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