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17 14:28文章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2〕2号)文件的要求,我部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根据编委核定,我部内设科室19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市委主管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概况。2021年部机关在编在岗共55人,其中:行政编人员为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批复市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收入2690.36万元(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68.7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全年财政财政拨款支出216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79万元,项目支出1077.8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1年对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年初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部机关实际工作开展需要,保证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所有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对所有支出严格审核,保证专款专用,厉行勤俭节约。

(三)综合管理情况。2021年全年无新增债务产生。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实施,不存在违规采购的情况;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不存在超标准接待或无预算接待的情况。

(四)综合绩效情况。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巴山优才计划”实施、深化干部培训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严把“三公”经费开支关,未超年初预算。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的相关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公用支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021年项目经费共开支1077.8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经费开支34.9万元(包含党建工作经费5.02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6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27万元;依法治市工作经费2.31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4万元;资料印刷费7.98万元;会议费6.72万元),发展类项目经费开支954.12万元(包含引进人才专项经费22万元;基层党建及基层治理等工作经费24.72万元;市管领导干部考核及选人用人检查等工作经费23.92万元;大组工网及巴中党建网站维护等工作经费11.97万元;遴选公务员及年轻干部急缺选调生等工作经费26.98万元;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经费4.47万元;凉山州巴中综合帮扶干部慰问经费26.8万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智慧库房建设经费320.56万元;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经费136.08万元;基层党员专题培训经费34万元;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财政补助资金85.4万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经费62.39万元;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相关激励资金46万元;两新组织党建专题研修班经费34.19万元;2021年招录考试、面试考务经费40万元;第四届“智汇巴中•才领未来”专项引才活动经费54.64万元),所有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论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市委组织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所有支出坚持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资金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不存在资金浪费和挪用情况。

(二)存在问题。无。

(三)改进建议。无。

附件: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