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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暨委托考察对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2 10:33文章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结果暨考察政审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

2022年4月15日,市委组织部组织考生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体检,应检14人,实际参检14人。何先浩等11名同志体检合格;王淑萍、虎欢、易元3名同志需进一步检查。

2022年4月20日,王淑萍、虎欢、易元3名同志进一步检查合格。至此,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的14名体检对象全部体检合格(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安排

本次体检合格的14名考生列入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机关考生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市公安局5楼人事处>,联系电话:0827-5818680,联系人:张先生)负责。考察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报考司法机关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市司法局604室>,联系电话:0827-5280577,联系人:余女士)负责,考察严格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1.考察人员。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各部门要选派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熟悉招考职位情况,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在编在职干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形成的考察材料负责。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所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录用后是否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是否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考察方式。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要注重发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党组政治把关作用,通过商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考察对象个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网上核查,商请省大数据中心(省信用中心)对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等相关数据进行查询,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请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职位分别及时下载《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样表)》(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附件3),于2021年4月29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并等待组织现场考察。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结束,并由上述承担考察的主管部门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任务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成女士。

 

附件1:关于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结果及委托考察安排表

附件2: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样表)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样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