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南 江县 委 组 织 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通〔2015〕102号)及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计划数,本次共计划面向南江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50名,面向市内县外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15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任满2个聘期、通过组织任命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任满3个聘期(即2009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以上三个类别之一的大学生村官即可报名,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县(区)委组织部任命文件为准(任职时间计算至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江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714室。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聘用时和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及电子学历备案表、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每人限报一县一个职位,重复报名的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
5.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转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27-8222806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及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