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聘用侯睿等20名同志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巴市组办〔2015〕33号)

发布日期:2015-03-23 17:28文章来源: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聘用侯睿等20名同志为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巴市组办〔201533

 

各县(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通〔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本人报名,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集中公示、考察体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同意聘用:

侯睿同志为巴州区回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

侯舜同志为巴州区凤溪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刘军同志为巴州区大和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

杨琼华同志为恩阳区舞凤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

冯江同志为恩阳区玉井乡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

杨俊苹同志为恩阳区三汇镇民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伟同志为恩阳区上八庙镇统计站工作人员;

汤璐同志为南江县长赤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

孟利同志为南江县侯家乡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岚同志为南江县燕山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苏文虎同志为南江县寨坡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培军同志为南江县赤溪乡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工作人员;

刘明亮同志为南江县仁和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芬芬同志为南江县北极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白海波同志为平昌县望京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毅同志为平昌县响滩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来国同志为平昌县六门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元浩同志为平昌县岩口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熊伟明同志为平昌县兰草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玲霞同志为平昌县福申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请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聘用人员的名单公布、分配安置、合同签订、岗前培训等工作。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区)其他县(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