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聘用侯睿等20名同志为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巴市组办〔2015〕33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通〔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本人报名,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集中公示、考察体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同意聘用:
侯睿同志为巴州区回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
侯舜同志为巴州区凤溪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刘军同志为巴州区大和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
杨琼华同志为恩阳区舞凤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
冯江同志为恩阳区玉井乡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
杨俊苹同志为恩阳区三汇镇民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伟同志为恩阳区上八庙镇统计站工作人员;
汤璐同志为南江县长赤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
孟利同志为南江县侯家乡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岚同志为南江县燕山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苏文虎同志为南江县寨坡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培军同志为南江县赤溪乡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工作人员;
刘明亮同志为南江县仁和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芬芬同志为南江县北极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白海波同志为平昌县望京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毅同志为平昌县响滩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来国同志为平昌县六门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元浩同志为平昌县岩口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熊伟明同志为平昌县兰草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玲霞同志为平昌县福申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请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聘用人员的名单公布、分配安置、合同签订、岗前培训等工作。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区)其他县(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