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吴飞等67名同志为乡镇机关
公务员的通知
巴市组通〔2015〕17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规定,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身体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经研究,批准录用吴飞等67名同志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组织录用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录用人员数量,在本县(区)缺编乡镇中等额提出拟安置职位。
二、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妥善提出录用人员分配安置方案。
三、各县(区)于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新录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向县(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8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年以上。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并在3年内取消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附件:巴中市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首批录用人员名单(共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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