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得出 稳得住 能发展 可致富
2015年12月1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今后5年,对生存条件恶劣的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要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区分轻重缓急,有序组织实施。要依据建档立卡数据,精准实施搬迁,搬迁一户,脱贫一户。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可以在移民新村、小城镇、乡村旅游区等集中安置,也可以采取插花等方式分散安置,还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自行安置。要与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支持搬迁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加强培训提高搬迁群众就业能力,改善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逐步融入当地社会。
“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37.28万人,计划完成总投资184.24亿元。然而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人往何处走、项目怎么建、补助怎么平衡、如何稳得住,这些核心问题如何有效破解并如期实现预定目标?为此,我市积极主动、创新探索了一条符合巴中实际的新路子,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坚持规划引领破解“人往何处走”
巴州区水宁寺镇琵琶村:道路平坦,桃树、枇杷等经济林木郁郁葱葱,一排排特色新居尤为醒目,图书室、医疗室、健身场所、诚信商店、日间照料中心一应俱全。这是我市灵活运用国土资源扶贫政策坚持规划引领的成果。
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在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哪些人属于搬迁对象,搬到那里去,同样也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
我市以全面小康为目标,以建设巴山新居为载体,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精心编制了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
首先了界定搬迁对象。将居住在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洪水淹没区的农户纳入搬迁重点对象。其次,明确了搬迁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搬迁105101户372772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52514户182479人),搬迁人口为“十二五”11.1倍。其中,2016-2018年计划搬迁86862户307987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44098户154131人),搬迁人口占总数的82.6%;2019-2020年搬迁18239户64785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8416户28348人),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同时进行了科学选址布局。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巴山新居建设、现代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注重原住户与移民户、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有机融合,推动“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社区)、“五进”(进产业园区、进文旅景区、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两治理”(加强搬离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安置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保护),让群众搬到好地方、住进新家园。
据统计,2016年,全市计划新建安置住房204.4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1321公里、饮水管网696公里、电网107公里、学校及卫生院所3.7万平方米,改造基本农田1.31万亩,新增及改善灌面0.94万亩,复垦宅基地0.67万亩,修复迁出区生态0.83万亩。
突出群众主体破解"项目怎么建"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大工程,怎么搬、谁说了算。“既要有政府的主导作用,也离不开群众的主体作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原则,突出群众是搬迁的主体,在迁、建、管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搬迁方式由群众定。对集中居住在高寒峡谷、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群众,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后,以村组为单元整体迁出;对人口密度较小、生存环境恶劣、地方病严重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尽量整体迁出;对“一方水土基本上可以养活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根据群众意愿实行部分迁出。
规划方案由群众议。按照经济适用、美观好用、经久耐用的要求,由规划部门按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的标准设计若干套具有川东北建筑特色的民居图纸,提交村民大会审议比选,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建设,坚决制止无规乱建、有规不依问题。
建设模式由群众选。对有建设能力的,由群众自主选择统规自建、统规统建、统规联建模式进行建设。对特别贫困、建不起房的贫困户,采取统规统建方式规划建设农村廉租房,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表决确定租住对象,妥善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
工程质量由群众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群众公推1-3名群众代表作为工程现场监督员,对项目资金、进度、质量全程监督;项目竣工时,组织村民代表测评验收;项目建成后,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情况,通过“一事一议”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
保障移民投入破解"补助不平衡"
为了避免在易地扶贫搬迁中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原住户与迁入户之间的平衡和产生新的矛盾,我市采取多元政策配套、多种措施确保补助平衡。
对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落实国家、省资金补助政策,捆绑使用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资本金、专项建设基金、国家财政贴息长期低息贷款,按人均5.775万元(其中住房建设补助资金3.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按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附属设施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从严控制建设成本,防止贪大求洋、建房致贫。
对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防止无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政策造成新的不平衡、诱发新的矛盾,我市采取“免”、“补”、“贷”的方式予以解决:对搬迁安置产生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免收;用好用活国土资源部支持巴中扶贫攻坚、允许扩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范围的政策,坚持建新必须拆旧,按拆除建筑面积给予补助,节余的土地面积另按5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户均可获得8万元资金补助,同时,整合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危旧房改造、倒房重建等政策,分别按条件纳入补助范围。对要实施搬迁又不能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以及巴山新居优惠政策给予特殊安排,保证不同类型的群众都能受益、基本均衡;县(区)政府向农发行等银行承贷长期低息贷款,在不突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补助标准前提下,用于支持同步搬迁户建房,解决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不平衡的问题。
强化配套建设破解"如何稳得住"
谁会想到一个荒坡地会变成“聚宝盆”。平昌县中岭村村主任郭飞介绍,中岭村通过聚居点建设,将腾出的宅基地与原来的承包地进行规模化整理后,建成农业科技观光示范园,成立草莓、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人均增收逾2000元。
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我市持续推进"1+6"扶贫模式,坚持成片推进、整村实施、精准到人的推进机制,做到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建设到哪里,公共服务布点到哪里,现代产业发展到哪里,让搬迁群众稳得住。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到点。所有安置点实现“五通五有”,即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通讯,有活动广场、有购物中心、有卫生室、有文化站、有垃圾收运点。
产业发展到户。凡是片区或村引进的业主、回引创业的企业,均将该区域内的贫困户、移民搬迁户全部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发展。对搬迁户和贫困户,逐户制定产业发展计划,实施产权入股、园区务工、经商开店、互助合作、提供公益性岗位“五个帮扶”,确保每户有1个以上增收致富项目。
技能培训到人。将贫困户、移民搬迁户纳入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技术和再就业“五大培训工程”,做到搬迁户中劳动力当年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人掌握1-2项职业技能或农村实用技术,真正实现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