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巴市人才办〔2018〕24号)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市房产管理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审批,现对人才公寓拟租住对象董强进行公示。
如对拟租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12月20日至12月26日)通过信函、电话或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827-12380、3336211,5267534(传真),举报网站:http://www.bzswzzb.gov.cn/12380/index.html
巴中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