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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人才调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佚名 发布日期:2020-07-03 17:59 浏览击量: 【字体:  

各区县委组织部,巴中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干部队伍,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按照《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和《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巴市组通2018〕23号)的要求,经研究,拟从市、区县级部门择优调任一批优秀人才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任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任职务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副职。

二、调任名额

根据推荐报名情况及各区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副职职数空缺情况统筹确定。

三、调任对象及条件

1. 市、区县级部门事业单位中各类优秀人才。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3.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4. 具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含B岗)以上任职经历(截至2020年7月31日试用期未满不在推荐之列)且特别优秀的,或者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6. 政治表现好、专业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身体健康,有意愿到乡镇工作,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7. 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扬)奖励的优先。

8. 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工作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向单位党组(党委)申请。

2. 单位推荐。单位党组(党委)通过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并以党组(党委)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3. 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把关,资格审查合格者作为差额比选对象。

4. 差额比选。市委组织部根据调任名额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差额比选,确定考察人选。

5. 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委托拟调任乡镇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开展,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6. 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选,按程序由拟调任乡镇所在区县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7. 调任公示。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 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照规定或法定程序办理调任报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9. 调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

五、相关说明

调任具体乡镇及岗位视区县职位空缺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统筹考虑;调任试用期满的同志,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备案登记;本次从市级部门调任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的,工作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因工作需要调市级部门,可不受《巴中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巴委办〔2016〕34号)第三条限制。

六、工作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委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优秀人才积极申请报名。

2.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调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既要将市委调任优秀人才的决定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位同志,又要充分尊重人才本人意愿。

3. 注重综合统筹、通盘考虑,确保把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4.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市级部门:请示、推荐表、党组(党委)会议纪要、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

区县:请示、推荐表、常委推荐意见、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

推荐表中信息请按相关规定规范填报,并于7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送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市政中心1112号),电子版同步发送至61141859@qq.com

联系人:徐成;联系电话:5286056。

 

附件:巴中市调任优秀人才到乡镇任职推荐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