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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20 10:21文章来源:巴中市人才办浏览击量:

根据巴中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人才办发〔2018〕24号)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建局审核市人才办审批,现人才公寓拟租住对象卢霞进行公示。

如对拟租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323日至27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人才办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827-12380、5286056,5267534(传真),举报网站:http://12380.bzswzzb.gov.cn/bzswzzb/

 

附件: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对象名单


 

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