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四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补充体检结果暨委托第二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21:22文章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巴中市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公安局《关于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及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四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体检结果暨委托首批考察对象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等要求,2024年4月19日、4月22日、4月24日,市委组织部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缺项、补充体检,应检65人,实际参检64人(余成香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环节)。根据体检结果报告,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二批考察政审。现将体检情况和考察政审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

陈韵等63名参检对象体检合格。姜明君等待进一步检查结果,暂不作体检结论。详细体检情况见附件1。

二、第二批考察政审对象的考察安排

(一)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的63名考生进入第二批考察环节。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安排考录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政审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四级联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严格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考察人员。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各地各部门要选派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熟悉公务员招录政策,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在编在职干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强调纪律要求。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所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可通过商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考察对象个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网上核查,商请省大数据中心(省信用中心)对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等相关数据进行查询,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4.考察结论。完成考察工作后,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并提出考察结论和录用建议意见。考察材料要根据考察对象当前表现和一贯表现,全面、准确、客观地作出评价,考察意见要意思清楚、观点鲜明。

请第二批考察对象按考试类别及时下载《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样表)》(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附件3),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2:00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并等待组织现场考察。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24年5月6日前结束。

承担我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察的主管部门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分别报送省法院、省检察院,承担我市“四级联考”、公安系统考察的主管部门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任务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成女士。

附件:1.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四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补充体检结果暨委托第二批考察安排表

      2.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