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综合成绩、排名暨考察、体检、试用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6 17:55浏览击量: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2021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和选调公告》)和《2021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要求,2021年11月6日,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2021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现将综合成绩及排名和考察、体检、试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排名

通过资格复审,公开遴选应参加面试62人,实际参加面试62人;公开选调应参加面试13人,实际参加面试13人,各职位综合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或选调名额的2倍差额确定考察对象;遴选名额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见附件。根据《遴选和选调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遴选或选调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遴选职位21117,进入考察人员最低综合成绩为72.76;选调职位21206,进入考察人员最低综合成绩为74.8)。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三、体检

公开遴选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党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遴选、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体检工作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结束。

四、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试用期顺延。

试用期满,由各遴选和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或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转任、调任

各遴选和选调单位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拟遴选或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县(区)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附件:2021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综合成绩、排名及考察人选名单.pdf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