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度市本级
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暂行办法》和《2016年度市本级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工作方案》,在组织推荐、能力测试的基础上,择优比选确定了90名递进培养对象,现予以公告。请各地各单位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递进培养对象全程参加集中培训(培训通知另行下发)。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