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
《关于解决基层三职干部体检补助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的公示
2018年3月1日,收到《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督办的通知》(巴人办〔2018〕8号)后,我部高度重视,赓即组建专班、安排专人,采取摸底调查、面谈走访、协调沟通等办法,扎实抓好《关于解决基层三职干部体检补助资金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7年村“三职干部”体检工作开展及回访调查情况
3月5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村“三职干部”体检工作的通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对2017年全市村“三职干部”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2018年度村“三职干部”体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定期体检机制建设情况。2017年4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川委办〔2017〕20号),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保障。”2017年7月1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巴委办发〔2017〕1号),要求“分级建立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档案,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分级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各区县也制定了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村干部定期体检工作机制。
(二)各区县2017年度体检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各区县普遍按每人每年500元至2000元的标准,将村“三职干部”体检补助资金预算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但个别乡镇(街道)因2017年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故把干部体检工作(包括乡镇和街道干部的体检工作)顺延到2018年上半年进行。从回访调查情况看,全市187个乡镇(不含街道)中,2017年完成村“三职干部”体检及资金补助工作的135个、占72.2%,2018年3月底完成村“三职干部”体检及资金补助工作的乡镇为52个、占27.8%。
二、与市人大代表沟通交流情况
2018年3月21日,市委组织部与提出《建议》的市人大代表、恩阳区群乐镇独柏树村村文书王筱枫进行了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流。
据王筱枫代表讲,虽然省委、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办法》和《实施意见》,但由于县乡两级宣传不到位、自身学习不到位,她对此并不知情,还以为省、市没有对此项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所以提出本《建议》,建议对村“三职干部”每人每年解决2000元体检补助资金。
三、因地制宜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经与各区县协调,决定从以下3个方面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一)暂不改变区县预算口径。因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年初已按500元至2000元的标准将村“三职干部”体检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为维护预算工作严肃性,建议暂不改变预算口径。
(二)科学合理安排体检项目。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牵头,与区县人民医院协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团购,尽量合理安排体检项目,降低体检费用,不足部分采取相关医疗机构赞助一点、村“三职干部”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予以解决。
(三)适时邀请代表回访。2018年8月前后,邀请王筱枫等代表对恩阳区办理该《建议》情况进行回访;年底,根据王筱枫等代表意愿决定是否到其他区县开展《建议》办理情况回访。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