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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审查”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9-07-04 10:28文章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日前,《巴中市民营企业党建“双服务”容缺审查制度(试行)》印发,对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在申办行政许可时的29大类49项申请材料实行“承诺办理、容缺后补”制度,这对于营造宽松和谐干事创业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推行“承诺办理、容缺后补”,两个基本前提要具备:一是向已建立党组织企业“承诺办理”,二是对“非关键性、非核心要件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后补”。  

    行政许可、金融信贷及其他公共服务,对于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宽松和谐干事创业环境的当下,建立并推行“承诺办理、容缺后补”制度,对包括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在内的“两新组织”是一种正面积极引导。这有点类似民间的“先上车后买票”,对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好处自不待言。  

    “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含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非国有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两新组织”已成为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重要阵地。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对于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均具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总有人诟病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存发展环境。这里面有改革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其实就是在“两新组织”与党委、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政治互信、信息对称的桥梁。而一旦有了这种“互信”和“对称”,“容缺审查”也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