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在中共巴中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巡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为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做出了应有贡献。
1. 及时修订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
——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市委及时修订并督导区县党委及时修订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2.常规巡察28个单位党组织。
——精心组织开展四届市委第三、第四轮巡察,完成届内全覆盖任务的44%。发现问题792个,整改率达97%;移交问题线索26条,纪律处分13人,组织处理5人。
3.创新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统筹运用市县联动打好扶贫专项巡察“组合拳”,同步巡察市县部门各12个,提级巡察乡镇10个,交叉巡察乡镇6个,推动区县实现对乡镇扶贫专项巡察全覆盖,对贫困村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
4.建立市县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报备制度。
——市委和区县党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44个,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优先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5.“三箭齐发”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创新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约谈重点整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制度,制发巡察整改单位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文件,巡察机构派员参与督导巡察整改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成为常态,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6.“四库”建设助力精准发现问题。
——建立完善巡察组长人选库、巡察人才库、巡察培训师资库、法规政策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区县共享,分别达到46人、220人、26人、40人。
7.“三个规则”促进巡察工作更加规范。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机构切实开展“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协作机制等制度9项。
8.广泛学习宣传优秀巡察干部景龙呈同志先进事迹被评为2018年四川巡察工作十件大事之一。
——市委追授通江县委巡察组原副组长景龙呈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等对景龙呈同志先进事迹进行立体深度宣传报道,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在全国巡视干部培训班上号召广大巡视巡察干部以景龙呈同志为榜样,全身心投入到党的巡视巡察事业。
9.纪委机关、组织部门合力建强巡察“机动部队”。
——市县党委高度重视打造巡察监督铁军,全市新增巡察机构编制12名,“专业部队”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抽调区县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参与市委巡察,市委组织部抽调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巡察,“机动部队”更加优化。
10.平昌县在中央巡视办主要负责人召集的两个专题调研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平昌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巡察机构建设务实创新,平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吕国梁,巡察组副组长赵辉分别在中巡办王鸿津主任召集的扶贫专项巡视巡察调研座谈会、基层巡察干部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